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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婚,该不该领结婚证?|陆美婵|老无限竞技之完美停车年人|再婚

网络整理 2018-08-30 最新信息

  近日,在苏州姑苏区金阊街道彩虹、双虹社区党委主办的关于“老年人再婚要不要领结婚证”的辩论赛中,正反方经过1个多小时的激烈辩论,最终由苏州最美红娘陆美婵、附二院程丰主任、江苏优路律师事务所丁慧娟律师所组成的评委团决出正方获胜。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老年人再婚遭遇重重阻力,尤其是面对“领证”的问题,更是显得“压力山大”。

  这场辩论赛的正方是来自彩虹桥工作室的老年人,他们的观点是“支持领结婚证,有证才有保障,有安全感和幸福感”;反方是来自双虹社区的党员,他们的观点是“反对领结婚证,没有结婚证一样过日子,也很幸福。”

百对老人牵手成功,三分之一没领证

  陆美婵今年71岁,当了12年公益红娘,成功帮助100多对老年人成功牵手。“大概有三分之一的老年人没有领证,有些只签订了协议,有的连协议都没有,”陆美婵做过这样一个统计。在她的“红娘日记”里,记满了近千位老人的需求。

  “一开始做的时候,成功率不是很高,近些年基本上一年有10对以上。”陆美婵希望,每一对经她牵手的老年人都能拿到结婚证,但事实上,考虑到子女、房产、亲戚朋友等因素,很多老人并没有选择领结婚证,而是选择签订协议,或者仅仅简单吃顿饭就表示“在一起”了。

律师建议:老人婚前婚后财产分配进行公证

  陆美婵支持领结婚证,她认为,领了结婚证,表示双方比较重视这段关系,也有法律上的保障,有点小矛盾的时候,也不会轻易“说分就分”。陆美婵说,曾经遇到过一位张伯伯,几套房子都给了几个子女,只留了一套自己养老住。当张伯伯和子女说了夕阳恋的事,没想到子女一致反对,要求张伯伯把最后一套房子也分给他们。张伯伯一气之下和子女基本断了关系。还有一位赵伯伯,黄昏恋确定关系后,便把原来的房子出售,另外买了一套住房,不想让朋友和邻居知道。

  丁律认为两种观点都可,看当事人的角度,如何去做出对自己有最大化利益的选择。在辩论赛的过程中,反方认为“没有结婚证,存在‘事实婚姻’也无妨”。这一点,丁律师做了澄清:“法律上并不承认事实婚姻。”辩论赛上,关于反方所纠结的财产问题,丁律师建议,老人最好签订婚前财产以及婚后财产分配的协议,并进行公证。这样,双方子女就不用担心财产的问题了,由老人的意向决定自己的财产分配。

扬子晚报/扬眼 记者 周晓青 通讯员 王娟 编辑:王育昕

Tags:陆美婵   老年人   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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