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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布5夺宝英雄团2起涉黑涉恶案件_娱乐

网络整理 2019-03-28 最新信息

  纠集多人,专门在酒吧、KTV门口“碰瓷”酒驾车辆,敲诈、骗保达30余万元;引诱在校学生诱骗同学办理“套路贷”,逼迫少女拍摄裸照……3月27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一起恶势力抢劫外来务工人员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四年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同时,苏州中院还介绍了近期审理的另四起涉黑涉恶案件,揭开这些黑恶案件的套路,向社会介绍黑恶势力的行为方式和作案特点。

  扬子晚报/扬眼记者 万承源

  用“软暴力”手段非法讨要债务

  被告人张某某纠集多人,设立组建燎原财富公司,在苏州市吴中区、工业园区等地进行非法放贷活动,并以喷油漆、扔油瓶、半夜上门滋扰等“软暴力”手段非法讨要债务。

  放贷过程中,该组织成员还引诱、纠集多名在校学生,利用同学、朋友关系诱骗其他未成年学生签订借款合同。他们在借款中随意扣减“服务费、中介费、认家费”等,并逼迫未成年少女拍摄裸照担保债务。部分未成年被害人被迫逃离居住地躲债,造成辍学等不良后果。该组织通过“套路贷”,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6.6万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对其他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亦判处了相应刑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苏州中院院长徐靖宇告诉记者,本案是江苏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批挂牌督办的案件之一,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苏省查处并宣判的第一起以未成年人为主要犯罪对象的黑恶势力“套路贷”犯罪案件。

  “酒驾碰瓷”敲诈、骗保30余万元

  2016年8月至10月,被告人张某纠集数人,在苏州多地的酒吧、KTV等场所门口,观察寻找酒后驾车人员。发现目标后,故意驾车撞击酒驾人员的车辆,并安排多人到场制造声势,以报警相要挟索要钱款。

  如出现对方未酒后驾驶、酒驾人员离开现场或不愿赔偿等情况,就报警处理,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他们又隐瞒故意撞车的事实,向对方索要赔偿或通过保险公司理赔。

  在犯罪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张某为首,另三人为骨干成员,专门通过故意撞车制造交通事故,进而进行敲诈勒索和诈骗犯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采用上述手段攫取非法利益,共计作案25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某纠集人员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敲诈勒索、诈骗、保险诈骗总额达30余万元,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相城法院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四年四个月不等的刑罚。

  徐靖宇介绍,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采取“碰瓷”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符合黑恶势力的惯常行为方式。通过本案的审理,司法机关有力打击了近年来多发的“酒驾碰瓷”犯罪行为,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整治了道路交通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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