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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信股份(002781)_公司公告_奇信股份:公司章程(2018年12月)美女箭术杀妖财经

网络整理 2018-12-26 最新信息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一八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 股份转让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第二节 董事会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第二节 监事会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 内部审计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第二节 公告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337969F。

第三条 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新股4,500万股,于2015年1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QIXI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江南名苑一、二层

邮政编码:51803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500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总裁或执行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执行总裁、高级副总

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以装饰行业为己任,本着“奇在创新、信于守诺”的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致力于做行业引领者,实现企业价值和股东权益的稳健增长,促进企业与员工事业的共同成长。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书经营);承包境外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消防器材及装饰灯具的购销;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太阳能、光伏设备安装工程(凭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经营);洁净工程;建筑新材料的研发和购销;建筑玻璃幕墙节能智能化技术的研发、绿色节能环保材料的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服务;计算机软件的设计、研发及销售;物联网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服务;互联网、云计算软件与平台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健康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按《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经营)。

第三章 股 份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为: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叶家豪、深圳市亚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叶秀冬、苏州国发宏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叶国英、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飞腾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国投衡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8,000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各发起人认缴的股份数及持股比例为: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股份比例(%)1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177.2056.542叶家豪2,239.2012.443深圳市亚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40.609.674叶秀冬1,080.006.005苏州国发宏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900.005.006叶国英603.003.357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40.003.008江苏国投衡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60.002.009深圳飞腾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60.002.00合 计18,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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