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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热血无赖飞膝击晕(300215)_公司公告_电科院:关于获得政府奖励及补助的公告财经

网络整理 2018-11-07 最新信息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18-062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奖励及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成都三方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方公司”),自2018年7月至2018年11月5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1,212.11261万元;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未经审计),约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63%。

公司2018上半年度累计收到政府补助510.7269万元;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未经审计),约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6%。(具体请参见公司公告2018-038)。

2018年至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1,722.83951万元,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未经审计),约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69%。

现将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18年7月至2018年11月5日期间收到的各类政府补助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1、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鼓励自主品牌大企业与领

军企业设立先进技术研究院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7]56号文)要求,经市政府审定,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公布首批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企业名单的通知》(苏府[2017]159号文),公司被批准列入首批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企业

名单(具体请参见公司公告2018-003:关于被列入首批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企业名单的公告)。

根据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苏州市市级先进技术研究院专项奖补资金的通知》(吴财企[2018]38号),根据上述苏府[2017]56号文和《吴中区先进技术研究院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的相关要求,经经信局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质询、考评,并报区政府批准,公司获得苏州市市级先进技术研究院专项奖补资金1,012万元(具体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告2018-061:关于通过2017年度苏州市市级先进技术研究院考评并获得专项奖补资金的公告)。该笔奖补资金已于2018年11月5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

2、根据苏州市吴中区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苏州市2018年度第九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及经费(吴中区部分)的通知》(吴科成[2018]12号、吴财科[2018]45号),公司收到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补助20万元。该笔补助已于2018年8月20日到帐,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

3、根据苏州市吴中区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吴中区知识产权局、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一批专利专项经费的通知》(吴科专[2018]5号、吴财科[2018]34号),公司收到专利专项经费2.95万元。该笔补助已于2018年8月28日到帐,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

4、根据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拨付2017年度商标国际注册、名牌企业、企业标准化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吴财企[2018]27号),公司“国家标准研制”获得奖励资金50万元。该笔奖励资金已于2018年10月19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

5、根据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苏州市吴中区商务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吴中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吴财企[2018]29号),公司“在岸业务”获得2017年度吴中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29.56万元。该笔专项资金已于2018年10月19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

综上,公司自2018年7月至2018年11月5日期间共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1,114.51万元,上述政府补助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上述第1项苏州市市级先进技术研究院专项奖补资金具有可持续性,其他第2-4项政府补助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三方公司1、根据《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专利资助管理办

法》(成知字[2016]2号),三方公司收到成都市成华区经济和科学技术局拨付的专利资助经费0.3万元。该笔资助资金已于2018年8月28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上述政府补助与三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2、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第五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成财企[2018]56号),三方公司收到成都市成华区经济和科学技术局拨付的2018年第五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52万元。该笔专项资金已于2018年9月26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上述政府补助与三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3、根据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8年标准化专项项目资金的通知》(川质监函 [2018]443号),三方公司收到成都市成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拨付的专项经费 24万元 。该笔资助资金已于2018年9月30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上述政府补助与三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4、根据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成都市科技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科字[2016]41号),三方公司获得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拨付的科技创新补贴21.30261万元。该笔补贴已于2018年10月8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上述政府补助与三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具有可持续性。

综上,三方公司自2018年7月至2018年11月5日期间共计收到政府补助97.60261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补助的类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自2018年7月至2018年11月5日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不属于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1,212.11261万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

按照规定确认收入计入递延收益;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区分与公司日常活动是否相关,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收到的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均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确认为其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人民币1,212.11261万元。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自2018年7月至2018年11月5日期间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上市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约1,212.11261万元。

公司2018上半年度收到政府补助510.7269万元,增加上市公司2018上半年度利润总额约510.7269万元(具体请参见公司公告2018-038),也 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未经审计)。

综上,2018年至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1,722.83951万元,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上市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约1,722.83951万元。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及对上市公司2018年度利润产生的具体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政府补助的具体的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2、有关政府奖励、补助的批文;

3、深交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0一八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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