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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宋涛债权转让斩魂配置要求通知暨债权催收联合公告|宋涛|浙商|高保

网络整理 2018-09-10 最新信息

根据宋涛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宋涛,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

序号借款人名称 本金余额:元

(截至2018年5月2日)

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编号原贷款行1吴江市华东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000,000.00NJ021610120160208 1、吴江恒源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2、吴江市巨龙金属带箔有限责任公司,

3、陆金龙、陆丽英、陆福明、陆丽强、张振华、陆明花

NJ0216(高保)20150183

NJ0216(高保)20150184

NJ0216(高保)20150185

NJ0216(高保)20150186

NJ0216(高保)20150187

NJ0216(高保)20150191

NJ0216(高保)2015019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Tags:宋涛   浙商   高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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