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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实施在即海绵宝宝找不同 姑苏区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

网络整理 2019-04-16 本地信息
(原标题:苏州市姑苏区向电动自行车违法出重拳)

为配合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和CCC认证制度的实施,连日来,姑苏交警大队在辖区内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大整治。仅4月4日至10日七天,就查处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4393起,进一步保障了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

4月11日上午9点钟,姑苏交警五中队民警在人民路察院场路口,发现一名外卖小哥骑着电动自行车在人民路东侧的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现场车流如织,非常危险。民警立即将他拦下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相应罚款。这边刚刚处理完,又有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载着老婆孩子,在人民路西侧的非机动车道内,从北向南向该路口驶来。小孩子站在骑车男子面前的踏板上,一路摇摇晃晃非常危险。民警当即上前拦下车辆,对骑车人违法带人的行为进行查处。

短短一小时内,执勤民警在察院场路口共查处了10多起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包括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带人、走机动车道等。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人分别处以20-50元不等的罚款。

姑苏交警五中队副中队长沈涛表示,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比较方便的交通工具,成为部分市民出行的首选。但由于个别市民骑车不遵守交通规则,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也是屡见不鲜。目前,姑苏辖区内处理的交通事故,有三分之二涉及电动自行车。提醒骑车市民要遵守交通法规,保障出行安全。

目前,姑苏交警大队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现场纠处的力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交警大队选取人民路景德路路口、干将东路凤凰街路口、人民路道前街路口、西环路劳动路路口等11个重点路口,先后开展专项整治。

统计显示,自4月4日至4月10日,姑苏交警采用专项整治和日常执法相结合,共查处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4393起,其中不按规定载人2510起,逆向行驶639起,违反信号规定通行422起,另外还有多起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非法安装棚架装置等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4月15日起,交警部门将严格贯彻执行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无牌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三、四轮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交警部门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管理的基础上,通过积极探索应用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电动自行车非现场执法和违法曝光,同时大力推行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对电动自行车违法人实行信息推送和失信惩戒。

Tags:自行车   违法   交警大队   交警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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