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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协议害死我了 就业协议找熟人盖章没事吧

网络整理 2024-02-02 院校

大家好,关于大学生就业协议害死我了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就业协议找熟人盖章没事吧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签了灵活就业协议危害
  2. 毕业就业协议签了有影响吗
  3. 我被大学生就业协议搞疯了,求解!!!急!!!
  4. 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可以不签吗
  5. 大学生就业协议签订以后有什么后果

一、签了灵活就业协议危害

签了灵活就业协议危害,大多数时候我们是不可以随随便便就签订协议的,而且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仔细,不然到时候可能就会危害到自己的利益问题,以下分享签了灵活就业协议危害。

对应届生来说肯定是有坏处的,灵活就业协议对于工作的人来说,在社会保险上只能够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两样,其他的话是无法享受的,比如公积金的话,也是没办法享受的,这对于应届生来说,肯定是有很大影响的。

现在每个学校每年毕业生的就业率都是要经过国家政府部门的'统计的,如果统计的数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没有达到大部分学校的招生就业水平,那么学校可能要承担很大的压力。

灵活就业协议其实就是为了让学校应付就业压力的一个协议,并且辅导员也可以因为自己学生就业率提高从而让自己的业绩大幅度提高,辅导员也是在这个协议当中最受利的群体。

但是灵活就业协议的签订不会对一个人有太大的影响,毕业生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就业或者继续读书。现在的大学生往往面临着就业困难的问题

即使学校招聘会上有无数的公司前来招聘,他们也很难找到自己心仪的公司,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所以会选择继续读书来提升自己的学历,只要大学生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是可以保留应届生身份的。

具体的情况也要根据自己的想法来进行选择,如果是辅导员逼迫你签订协议,尽量不要受到这种威胁,以防助长他人不正之气。

签了灵活就业协议还算应届毕业生吗

签了灵活就业协议没交社保还算应届毕业生。灵活就业一般用于无法签就业协议或者单位无法保管档案(包括户口)等情况时使用,无单位开具录用证明或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证明就业,成为灵活就业。

1、大学生就业需要签三方就业协议书,但是三方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具有不同属性,二者不可相互替代。所以,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书,并不代表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

2、签协议用于单位能够保管档案等,毕业时由单位接收档案、户口等材料,并进行管理。

3、如果单位不接受,就无需签三方协议,只能以灵活就业方式就业,户口和档案转回原籍。

学校要求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对于学生本人是没有太大影响的,因为灵活就业是老师为了完成学生整体的就业率所商量的协议。如果你以后不想要继续向更高程度的学历努力奋斗,那么就可以签订这个协议。

如果你没有打算去工作,而是想要继续上学,那么就不建议签订这份协议。一旦协议签订之后,学生就要去自主择业,人们就没有办法获得当地国家政府的就业计划安排,已经被视同就业了。

灵活就业协议对学生的影响是什么?

没有影响,灵活就业协议只是统计学生就业情况,做给上级领导看的,很多数据是不真实的,并没有法律效力,所以并不会影响应届生身份。

一般来说,只有国企、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等才需要调档案,其他人员档案一般都是直接放在人才市场。如果毕业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可以按照应届身份报考。

如果在私企工作,档案在人才市场,报到证抬头也是XX人社局,能比较容易和单位正常解约,一般来说也可以按照应届身份报考。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包括以下2种类型:

1、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

2、**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某些艺术工作者等。

2004年**为落实国家要求,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将灵活就业纳入毕业生就业统计范畴,扩大了就业统计的范畴。

二、毕业就业协议签了有影响吗

1、一、对准备考公务员的同学有影响。

2、某些事业单位或者体制内的单位对应届生有特殊要求。总体而言,是没有影响的,**已经开始弱化“应届生”身份这个问题了,但是的确还存在有些同学要考公务员,考事业编的时候对是否是应届生身份有所要求。

3、二、对于**究生或者出国的同学来说就没有影响。

4、因为就业协议上面明确要求到:当学生因录用为公务员、升学(留学)、参加国家及地方政府项目(选调生、选聘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入伍等)就业,而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另行约定。

5、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并接受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6、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就业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应,学校见证后列入就业方案。

7、劳动合同学生和就业单位就从事具体工作和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约定,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义务、工作内容、劳动纪律、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就业协议毕业生和单位的工作约定,不涉及报道工作后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8、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生效。就业协议签约日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正式接受后终止。

9、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就业协议对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的认定,是确定学生基本工作意向、用人单位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编制就业计划和负责毕业生派遣的依据。

三、我被大学生就业协议搞疯了,求解!!!急!!!

1、就业协议和户口虽然有关,但不完全相关,如果你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并没有落户能力,那么你的档案可以在单位托管,但户口还是会被打回原籍。

2、就业协议和国家干部身份没有关系,但是报到证有关系,如果没有报到证,档案就不能办理转正定级,不办理转正定级的话,如果再事业单位上班,会有影响,但是如果是私企的话,影响不大。

3、如果是在人才市场托管,单位也有权利查看你的档案。

4、档案可以和个人分离,也可以不分离,但最好不要分离,可以确定工龄等。

5、社保和档案没有太大关系,工作单位如果可以缴纳社保,无论你的档案在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都可以正常缴纳。

四、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可以不签吗

就业协议书不签可以吗?可以,建议你还是签了吧,因为这个关系到学校的毕业率。

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凡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均要求签订《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发放给毕业生,人手一份。

就业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同时与多单位签约的,后签协议无效。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毕业生人事关系、档案、就业报到证、户籍均在毕业后转至签约单位。

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特别是国企、事业单位、各地教育局、学校,以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签约后,毕业生毕业后只能到签约单位报到,无法参加报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就业考试,也无法到其他单位报到、就业。

所以,签订就业协议务必慎重,不**戏。

就业协议一式四份,签订完毕后,毕业生自己留一份,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保存一份,学校招生就业处保留一份。

封面:“毕业生”一栏填毕业生名字;“用人单位”一栏填用人单位详细名称(不可简写);“学校名称”一栏填“曲靖师范学院”。

“学制”本科填“四年”,专升本填“五年(专升本)”;

应聘意见:我自愿应聘到XXXX单位,或者我自愿与XXX单位签约。

2.乙方情况及意见由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填写并签章。

3.丙方意见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和毕业生所在院系填写并签章。

学校通讯**:云南省曲靖市曲靖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备注:填写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其它补充约定,可包括报到要求,违约金等。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后,签订就业协议,要将一式四份就业协议交由学院和招生就业处统一盖章。

毕业生若是通过“双向选择”确定的接收单位,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毕业生应认真履行协议。

如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反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按协议书或合同的有关条款办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就业协议签订后,在就业方案上报之前,若学生或是用人单位违约,由违约一方向另一方交纳违约金;双方签署解除协议文件。

学生在与新的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凭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原单位解除协议文件,原就业协议(一式四份)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就业协议书,再重新按程序签订就业协议。

毕业生由于种种原因需要违约的,必须按下列手续办理。

将以下材料交就业指导中心:1.原签约单位(包括签约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解除协议的函件;2.原签订的就业协议(一式四份);3.本人要求违约的书面申请,并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

经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批准后,换发新协议书,视同未签约办理。

就业方案上报后违约毕业生,按云南省教育厅发布的《改派流程》办理。

要求持原签约单位(包括签约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解除协议的函件,原就业报到证和**证明材料到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云南省教育厅**:昆明市学府路2号(小菜园立交桥旁)。

六、《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何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生报到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同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而不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更为具体的内容,并且劳动者的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属学校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在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后,用人单位应当与毕业生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在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应当以劳动合同为准,而就业协议自然就失效了。

七、什么是劳动合同,其订立形式有何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八、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什么原则?

用人单位一方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户等;劳动者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资格和劳动能力的人。

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意见必须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3)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形式必须符合劳动法规的规定。

二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应以平等的身份签订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志,不得使用威胁和欺骗的手段签订劳动合同。

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经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才能正式订立。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除这些必备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即包括法定必备条款和协商条款。

法定条款的具体内容,有些也需要协商而定;协商条款的具体内容,有些也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协商。

总之,两种条款的制定,均不能违背合法原则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十、《劳动法》对试用期有什么规定?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原国家劳动部对试用期又做了具体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在试用期中,企业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合同,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国家还规定,企业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时,职工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订明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规定试用期。

重新就业的职工,仍从事原工种的,不再规定试用期;改变工种的,应订明试用期。

十一、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①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②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已经完成;

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十二、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十三、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十四、劳动者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威胁或非法**人身**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

十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如何处理?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

五、大学生就业协议签订以后有什么后果

就业协议书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毕业生就业时必须签署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署,协议各方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毕业生要保证自己能正常毕业,按时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要按照合法的用人程序接收毕业生,妥善安置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学校要按照规定程序派遣毕业生。就业协议不能随便签。现在很多学生都是随便找一家公司把协议签了,应付学校。然后当你找到工作了之后再让那家公司给你开个离职证明,证明你跟那个公司已经没有关系了。你就可以开始新的工作了。但是跟那家公司的关系一定要保持联系。否则你的档案会保留到那家公司,报到证也是那家公司。如果那个公司没有档案保存资格的话,你的档案可能会保留到当地的人才市场。将会影响随后的档案及工作关系变迁。

关于大学生就业协议害死我了和就业协议找熟人盖章没事吧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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