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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电话

网络整理 2023-12-27 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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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 浙江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线2023年
  3. 浙江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4. 浙江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

一、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码12865,浙江省招生代码0046;校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70号,分滨江、德胜两个校区;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类型:全日制;学校隶属单位:浙江省交通集团;业务主管单位:浙江省教育厅。

第三条学校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现为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实验校、浙江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浙江省首批优质高职院校、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三全育人”综合**重点支持高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具有百年商业职业教育历史。学校占地面积569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

第四条学校现有经济管理学院、电子商务学院、财会金融学院、应用工程学院、旅游烹饪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国际交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和体育教学部,现设置32个专业及方向。拥有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2个**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烹调工艺与营养、会计、移动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电子商务7个**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烹调工艺与营养、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2个省级重点专业,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会计、酒店管理、环境艺术设计5个省级示范院校重点专业,电子商务、会计、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烹调工艺与营养5个省级优势专业,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应用电子技术、物流管理、酒店管理、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国际贸易实务、投资与理财、环境艺术设计9个省级特色专业。拥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11项,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国家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国家精品课程6项,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项,**“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6个,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44本,省“十三五”新形态教材14部,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1个,**财政支持实训基地3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1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2个,浙江省海外中餐人才培养基地1个。学校现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职业教育工作者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高校思想**理论课教师影响力提名人物1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优秀教师6人,省五一巾帼标兵1人,省级专业带头人27人,省151人才8人,省级技能**工作室1个,浙江教育十大年度新闻人物1人,浙江教育十大年度影响力人物1人,浙江省“最美教师”提名奖1人,浙江国有企业“五个一”人才工程2人。

学校坚持“依托行业办学、校企合作育人”的办学方针,依托全国500强企业浙江省交通集团,组建了与100多个成员单位和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的浙商职教集团;学校与阿里巴巴、物美集团、韵达速递、圆通速递、国大集团等数十家知名企业在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业人才培养和各类社会培训、技术研发与管理咨询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建有浙江轨道交通学院、雷迪森酒店管理学院等10余个校企合作学院,累计开设100多个校企合作订单班,走出了一条具有引领和示范效应的校企合作办学之路。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着力培养现代服务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连续多年一次性就业率在97%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素质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社会知名度日益提高,已成为省内外考生报考的热门院校。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第六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实施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八条按**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各省、自治区考试院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全面衡量考生情况择优录取。

第九条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学校所有专业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第十条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性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根据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有关数据,视报考本校的上线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第十三条面向浙江省“统一**”招生的录取方式: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0年拟在浙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为准),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提供的**,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三段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面向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的录取方式: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提供的**,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其录取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无级差”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实考分数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处理;当录取专业结构不平衡又无法调剂时,学校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下,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完成录取。

第十五条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其录取方式根据各省具体情况确定录取原则,采取“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专业之间无级差”的录取办法,根据进档考生填报本校的专业志愿顺序、分数高低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即先录取填报本校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当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视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服从的调剂到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不服从则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具有专业特长、文体特长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前提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对部分普高统招和单独考试招生采用专业类招生,其中餐饮类(包含西餐工艺、餐饮管理)按专业类招生,学生入学第一学期末分专业学习。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九条浙江省中职技能优秀免试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严格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公布和备案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费、住宿费执行。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毕业后颁发由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盖有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学生转专业政策按照《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申请转专业仅限在中外合作项目的专业之间转,学生修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课程后,毕业时可获得由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盖有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书和境外机构的专业证书或课程证书。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其中新生特等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10000元/人;新生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5000元/人;新生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元/人(具体评选按照《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学校提供出国(境)专业研修学习奖学金,获得新生奖学金者、**投档成绩超过浙江省普通类统一**二段线分数及以上的学生和超过艺术类第二批一段线分数及以上的考生,经选拔,均有机会获得每人3000-5000元不等的出国(境)专业研修学习项目资助。

此外,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张宝忠校长。

第二十五条考生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以省级教育**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渠道、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查询及寄发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二十六条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本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联系**:浙江省杭州市滨文路470号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310053咨询电话:0571-58108888、58108080

学校招生信息**:**z**c.edu**/zs

监督电话:0571-58108031、58108032

二、浙江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线2023年

1、浙江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线2023年如下:

2、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在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一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497分。

3、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在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二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485分。

4、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录取分数线(在外省市)

5、在黑龙江省(普通类专科批A段)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292分、文科343分在四川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362分、文科439分。

6、在贵州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343分、文科446分在河北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407分、历史类418分在安徽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384分、文科437分。

7、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杭州钱塘江畔,是浙江省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前身是创办于1958年的浙江省建筑工业学校,2002年1月,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成立。

8、办学60多年来,学校先后被确定为**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专业群A类)、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首批100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9、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校、全国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全国职业教育育人成效50强、全国职业教育服务贡献50强、浙江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浙江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高校文化校园建设试点单位。

10、学校连续8年获得省教育厅教学业绩考核**,为建设行业和地方经济建设输送了各类人才6万余名,是建设行业人才培养的基地和摇篮。

三、浙江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1、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在湖南省历史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89分。

2、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在江西省理科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35分。

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在江西省文科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150分。

4、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在青海省文科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80分。

5、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在青海省理科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57分。

6、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在云南省理科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70分。

以上内容参考: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简介

四、浙江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

浙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重点职业教育学院,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学校创建于197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高职院校。学校下设12个二级学院和1个附属医院,涵盖了包括工程、商务、文化、艺术、医学等领域。具体如下:

此外,学校还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有许多专业技术人员和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的教师,其中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比例达到了80%以上。学校注重实践教学,拥有一批现代化的实验室和实训中心,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实践教学环境和条件。此外,学校还与国内外企业和高等院校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更广阔的实践和交流平台。

总之,浙江职业技术学院拥有较为完善的专业设置和教学体系,具有较高的教学质量和就业率,是浙江省内重要的职业教育学院之一。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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