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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中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网络整理 2024-03-07 院校

很多朋友对于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和中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上海师范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有哪些好的专业
  2. 2021年上海师范大学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3.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4. 上海师范大学是一本院校还是二本院校

一、上海师范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有哪些好的专业

上海师范大学是上海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教学成果丰硕。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设有19个学院,拥有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20000多人,研究生8000多人,留学生1100多人,**本、专科学生6000多人。

现有徐汇和奉贤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53万多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8万多平方米。两个中心图书馆藏书332.3万册;有100多个电子文献数据库和8个具有馆藏特色的自建数据库;馆藏古籍近12万册,善本古籍1350多种,于2009年被授予“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建在学校的上海高校瓷器艺术博物馆是上海市十大高校民族文化博物馆之一。

以上内容参考:上海师范大学官网——学校简介

二、2021年上海师范大学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艺术类专业(除摄影、戏剧影视文学二个专业外)在徐汇校区就读,其余专业在奉贤校区就读。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本科**书。

上海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师范大学监察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1、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

3、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日语、英语,法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法语、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从大学英语一级开始教学。

以**、**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学校认可**和各省招办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分一项,且不超过20分。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一、学校按照**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批次的投档模式和相关政策,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二、在学校调档线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分。

三、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参照各省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上海考生若仍有同分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四、对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且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并符合调剂专业的相关要求的考生,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上海考生并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五、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六、在普通本科平行志愿批次中,对完全服从专业调剂(含高收费专业),体检、录取条件等不受**进档考生,学校将予以录取,不会**。

七、外省市录取时按各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以学校公布的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简章内容为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专业:音乐表演(**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30000元[沪价费(2014)18号];其他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普通中外合作专业:园艺(中荷合作)、经济学(中美合作)、经济学(中法合作)、广告学(中法合作)、电子信息工程(中美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汽车服务工程(中德合作)、土木工程(中英合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法合作)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慈善爱心屋、爱心家园等,根据有关政策对困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提供活动场所,开展各类资助育人活动。学校: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监督检查室监督。

招生办: http://ssdz**.shnu.edu**

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一年后申请转专业,其中中外合作专业录取的,只能在中外合作专业范围内申请。

三、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重点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第三条学校法人注册**是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学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校区除注册地中山北路校区外,另有闵行校区,**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第四条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学校将颁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学校将颁发华东师范大学学士**书。

第五条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开展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相关校领导以及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

1.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按照**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份、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

3.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录取新生复查工作;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努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份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批次、专业、人数及有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计划中不包含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及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同分数考生录取等问题。

第十一条学校依法收取相关费用。其中:

1.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预收标准:艺术类专业为10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为5500元/年,第三、四学年为16000元/年;其他专业为5000-5500元/年。

2.住宿费:中山北路校区为700-1200元/年,闵行校区1200元/年。

3.对实行公费教育的师范生,**财政承担其在四年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投档模式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投档时,对**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其中一项加分,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安排专业时均适用。所有**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普通类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预科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汉语文、民族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艺术类和体育类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同分处理原则按照相应专业招生简章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专业调剂和**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具体原则如下: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普通类录取批次,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且被投档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体检符合要求,将会被录取。

2.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普通类录取批次、预科录取批次,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计划不能满足同时录取时,按照第十四条同分原则进行录取或**。

3.对于艺术类、体育类、特殊类型录取批次,专业调剂和**根据相应的招生录取原则实施。

第十六条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

第十七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体检标准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特别需要指出: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心理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态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上述第1条(色弱)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地理科学;

3.不能准确识别出红、黄、绿、蓝、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专业不能录取:除上述第1、2条(色弱、色盲)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第十九条我校在**自治区采取“分数清”(即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综合**省份考生报考专业时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体育类、特殊类型等招生原则

1.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学校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和**、省级招办相关政策执行。

2.报考综合评价批次的上海考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学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执行。

3.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学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和**、省级招办相关政策执行。

4.经学校考核合格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学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和**、省级招办相关政策执行。

5.经学校考核合格并获得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考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和**、省级招办相关政策执行。

6.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地区)》规定执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原则上以录取**中显示的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体育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二十二条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学生在录取后,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省份有关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非**生源定向**就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要求,非**生源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学校正式录取之前,必须将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的《报考高等学校非**生源定向**就业书面申请》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否则学校不予录取。

国家优师专项计划专业录取学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国家优师专项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国家公费师范专业录取学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四条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创新性人才培养的需要,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位办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实施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简称双学位),通过**在部分省份招生,公布招生专业为依托培养专业1,依托培养的其他专业公布在招生专业备注或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中。双学位的培养、管理等其他事宜按照**学位办、**和上海市以及学校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我校招生以按专业大类和按专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专业(类)以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为准。

第二十六条我校建有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资助体系,通过资助与育人的紧密结合,助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新生无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八条学校**: http://**ecnu.edu**;招办**: http://**z**.ecnu.edu**;微信公众号:ecnuz**,咨询电话:021-6223221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54344605,邮箱:jwjc@admin.ecnu.edu**。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公布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部门政策有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上海师范大学是一本院校还是二本院校

上海师范大学是上海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教学成果丰硕。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设有19个学院,拥有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20000多人,研究生8000多人,留学生1100多人,**本、专科学生6000多人。

现有徐汇和奉贤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53万多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8万多平方米。两个中心图书馆藏书332.3万册;有100多个电子文献数据库和8个具有馆藏特色的自建数据库;馆藏古籍近12万册,善本古籍1350多种,于2009年被授予“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建在学校的上海高校瓷器艺术博物馆是上海市十大高校民族文化博物馆之一。

以上内容参考:上海师范大学官网——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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