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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网?云南艺术学院电话

网络整理 2024-02-25 院校

今天给各位分享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网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云南艺术学院电话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2022年云南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 2022年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章程
  3.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电话号码

一、2022年云南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生填报志愿要了解院校专业的录取规则,2022年云南艺术学院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了,不同专业的录取规则是不同的。**是202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的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2、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无需参加专业考试,直接使用**文化课成绩录取。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批次录取,执行相应批次**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3、组织校考的专业在云南省以外的省区不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合格线在1比4范围内划定(即合格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各省的**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根据投档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分数线确定后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备案。如有省区对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按照该省的规定执行。

4、云南省所有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外省组织校考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其它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如有省区对投档方式另有要求,按照该省的规定执行。录取结果通过各省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5、云南艺术学院成立于1959年,是全国8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学校坐落于美丽的春城昆明,有呈贡、麻园2个校区,占地面积共930余亩。现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戏剧学院、电影电视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艺术管理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民族艺术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 12个教学单位,1个附属艺术学校。

二、2022年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为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学校本科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阳光透明,结合学校办学和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云南艺术学院;办学地点:昆明市;学校部委码:10690;校址(校区名称):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呈贡校区),昆明市五华区科业路23号(麻园校区)。

第三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具有普通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云南艺术学院;证书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书。

第四条我校是**批准的**设置本科艺术院校,2022年面向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广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广东、浙江、江苏 18个省、自治区(以下简称“省区”)招生。

第五条云南艺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决策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下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全程监督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维护招生考试政策、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规、**、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第八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和**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要求。另外,根据艺术类专业培养需要,部分专业(招考方向)身体条件要求为:声乐演唱类专业考生应发声**无疾病,男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70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60cm以上;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70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60cm以上;戏剧表演及播音主持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发声**无疾病;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考生应无色盲。

第九条我校2022年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分专业招生省区和报考办法按照《云南艺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十条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分专业实行3种招考类别,具体如下:

(一)组织校考的专业: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民族音乐理论)、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

(二)参加省级统考的专业:音乐学(师范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绘画、中国画、雕塑、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管理。

(三)无需参加专业考试的专业: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

第十一条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二条我校按照**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实施招生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组织校考的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视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安排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参加省级统考的专业、戏剧学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均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与监管下进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浙江、山东、江苏、湖北、福建、辽宁、广东、河北、湖南等**综合**省份考生,须符合我校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我校根据在各省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安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具有未录满专业的报考资格,可在相应专业中进行调剂,否则作**处理。

第十九条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办法、**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办法、录取规则如下:

(一)组织校考的专业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专业合格线在1:4范围内划定(即合格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去年实际录取人数的4倍)。**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各省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并报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云南省分文、理科划定**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不分文理科划定并执行同一条**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区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省区相应专业的**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不同专业(招考方向)实行两种录取规则:

1.以下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相加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文化课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课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成绩相加的总和排序。若有省区对同分排序规则另有要求,按该省区的规定执行。

2.以下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音乐表演、音乐学(民族音乐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其中专业成绩同分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文化课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课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成绩相加的总和排序。若有省区对同分排序规则另有要求,按该省区的规定执行。

(二)参加省级统考的专业使用各招生省区相应类别艺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专业合格线和**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省区划定的分数线执行。按照我校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调确认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于录取前在我校招生资讯网上公布。

(三)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不作专业合格要求,安排在普通类批次录取,执行相应批次的**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我校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调确认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于录取前在我校招生资讯网上公布。

第二十条组织校考的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招,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文理科统一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和各省区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通过各省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第二十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向学校请假并获批准。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方式骗取**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各专业学费按照《云南省发展和**委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理论类和师范类专业为每生每学年8500元,应用类专业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第二十六条住宿费按照《云南省**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住宿费收费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6人间为每生每学年800元,4人间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宿舍用品自备。

第二十七条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事务,招生信息统一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对任何以云南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请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与生源省区的相关政策有不一致的,按照生源省区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871-65937127,0871-65954207,0871-65954467,传真: 0871-65937128;联系**: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邮编:650500;电子邮箱:z**@ynart.edu**;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0871-65937136,ju**ao@ynart.edu**;招生**:https://zs.ynart.edu**。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电话号码

1、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电话号码:0871-68303466。

2、云南艺术学院(Yunnan Arts University),简称“云艺”,坐落于春城——云南省昆明市,是中国西南地区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云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3、学院办学最早可追溯于1938年的西南**师范学院,主体始建于1959年的云南艺术学院,1963年,撤消云南艺术学院及将该学院转入昆明师范学院艺术系。1980年,云南艺术学院正式脱离了昆明师范学院,成为了**自主的办学机构。

4、根据2018年12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校园占地800亩,有11个教学单位,共有本科专业39个,有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8个艺术硕士专业领域学位授予权,以及工业设计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5、有正式教职工694人,全日制在校学生12071人(其中硕士研究生740人、本科生10918人、专科类学生413人)。截至2018年12月,云南艺术学院为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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