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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西安交通大学招生信息网

网络整理 2024-02-24 院校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以及西安交通大学招生信息网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2012年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
  2. 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3. 上海交通大学有哪些报考条件

一、2012年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

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上海交通大学是国家**直属、**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985工程”建设“若干所世界先进水平一流大学”的首批高校之一。2012年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继续采用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代码10248)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代码19248)两个招生代码,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我校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培养要求的优秀学生。

2012年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编印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为深化教育教学**,实施以“宽口径、厚基础、大平台”为特征的本科教育,培养适应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领袖型人才,我校大部分学院继续实行按院(类)招生,同一学院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一般在进校一年左右,根据本人志愿、学习成绩、**成绩及学校有关规定,在所在学院(类)范围内再选择专业方向。我校医学院按专业录取,新生进校后,原则上不调整专业。

2012年我校部分专业在部分地区继续为**总装备部招收和培养国防定向生,招生计划为85名。其报考条件、政审、面试和体检等要求,按**和**总**部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全部专业除国防定向生外,均无男女比例要求。**无外语语种**,但学生入校后,除日语、德语、与法国合作办学等专业外,全部学习英语。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地点、办法进行。鉴于目前的**专业志愿目录不能准确表达我校按院招生的含义,因而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实行按院招生的学院以**制定的本科专业目录中相近的专业类名称进行招生(相当于一个专业志愿),供考生作为专业志愿选择填报。

1、我校以全国统一**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全部在我校闵行校区就读,医学院录取的学生进入医学基础阶段后到我校重庆南路校区就读。

2、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对象是:**成绩达到当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志愿填报模式等因素,由我校与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商定,我校不接受任何未经我校同意和认可的投档线。

3、我校仅在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名额时,方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成绩不低于该省已投档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省(市、自治区)。

4、继续实行“专业(专业类)志愿顺序级差制”,级差为2分、1分;级差计算2次后,不再累计(即:2-1-0-0-0…)。

5、对于**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我校原则上按照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6、考生如符合我校多项优惠加分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规定的加分,可与我校优惠加分叠加。

7、国防定向生录取办法按**总装备部与上海交通大学制定的《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招生章程》执行。

8、交大密西根学院、工科试验班类(中外合作办学)仅录取我校录取线上有志愿的考生。若因考生志愿原因未完成交大密西根学院、工科试验班类(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我校将以其他专业填补缺额数,使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总数不变。

9、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我校依次以数学、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10、电子信息科学类(本硕连读试点班)、理科试验班类(数学-金融本硕贯通试点班)、工科试验班类(工科-管理本硕贯通试点班)、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以**原始分(不含地方政策性加分和学校加分)排序录取,且仅接收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者。

11、我校医学院在录取中的特殊要求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

12、新生入校后,有复查环节,凡不符合招生规定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按**规定,我校为自主选拔预录取和A档的考生预留了专门的招生计划。

经我校考核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的考生,按照发给考生个人的书面通知所列的优惠条件和规则进行录取。详见我校已公布的自主招生及优秀学生选拔简章。

分别按照《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对各省(市、自治区)**成绩前三十名(**原始成绩,不含各类加分)的优秀学生,进校后一个月内可在全校范围内按文理科重新选择专业或学院(包括各类试点班)。对进入实行按院招生的有关学院的考生,在平台分流时满足其专业志愿。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专业录取标准,按**、**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医学院各专业体检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费、住宿费、奖学金及其它

①信息安全、建筑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护理学、营养学、致远学院各专业:人民币6,500元/人·年。

②我校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继续实行按学分收费试点。平台培养阶段均按人民币130元/学分标准收费,每学年约50个学分左右;平台分流后按分流专业收费标准收费: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等专业,人民币6,500元/人·年;其它所属专业人民币5,000元/人·年。

③艺术类(艺术设计)、临床医学(法语班)专业:人民币10,000元/人·年。

④软件工程、微电子学专业:一、二年级人民币6,500元/人·年;三、四年级软件工程专业16,000元/人·年,微电子学专业12,000元/人·年。

⑤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30,000元/人·年。

⑥工科试验班类(中外合作办学)所属专业:不高于45,000元/人·年(按上级最终核定批准数执行)。

⑦其他所有专业:人民币5,000元/人·年。

2、住宿费为人民币1,200元/人·年。

按《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符合新生奖学金条件的新生,应在报到后一个月内办理奖学金申领手续。

4、学校承诺: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严格遵守**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2、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

3、成立以校纪委**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9)。

4、在整个招生宣传、咨询、录取期间,除我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我校招生文件规定书面承诺的各项优惠录取政策和加分政策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任何许诺均无效。考生和家长也不得以各种形式要求我校招生工作人员作不符合上述有关规定的承诺。

上海交通大学各院系及专业详情,可阅览学校主页http://**sjtu.edu**

校招办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招生网:http://z**.sjtu.edu**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医学院招办**(重庆路校区):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邮编: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118、776172

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交通大学

二、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1、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西安交通大学(Xi`an Jiaotong University)简称"西安交大",位于古都西安,是国家"七五"、"八五"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七所大学之一,"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九所高校之一,被国家确定为以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为目标的**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我为大家带来的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欢迎阅读。

3、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4、第二条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交通大学,是**直属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七所大学之一,也是“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九所高校之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部标代码为10698,英文名称为Xi’an Jiaotong University。

5、第三条学校位于陕西省省会西安市,分为兴庆校区(东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雁塔校区(西校区,西安市朱雀大街205号)和曲江校区(西安市雁翔路99号)。

6、第四条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分类、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7、第五条西安交通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学校各类单独招生考试办法及选拔原则等;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或涉及学校利益的特殊招生政策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副校长、招生办主任等组成。

8、第六条西安交通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其职能为:听取招生工作汇报,发挥招生监督作用,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招生办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

9、第七条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10、第八条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组,招生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组组长由招生办公室聘任。

11、第九条西安交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12、第十条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优化生源结构,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综合考虑各省生源数量、质量等因素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在各地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或考试院编印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13、第十一条西安交通大学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14、第十二条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定向生,主要包括:定向国家边远地区、艰苦行业的重点企业就业本科生,报考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15、第十三条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大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建立一套具有“基础厚、重实践、个性化、灵活性、国际化”特征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研究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具体招生专业大类名称和分流专业方向详见我校公布的《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16、第十四条西安交通大学按照**的有关规定,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17、第十五条西安交通大学按照理工类(含医学类、经管类专业)、文史类、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定向生、少年班、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分类录取。

18、第十六条西安交通大学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西安交通大学在**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原则,即“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分数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19、对于实行**综合**试点的浙江省,提档比例为100%;对于实行**综合**试点的上海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20、第十七条对于**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西安交通大学原则上按照各省级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但要求考生的实际**分数不能低于当地一本线(不包括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现役军人子女或因公牺牲的烈士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1、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章程所提及的一本线以省级招生**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没有划定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2、第十八条对实行**综合**试点的浙江和上海,考生专业录取排序按该省投档顺序规定执行;对未实行**综合**试点的省份,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该地区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实际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投档成绩和实际成绩均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专业。艺术类考生的单科成绩合格条件按相关招生简章的要求执行。

23、西安交通大学在录取时,只承认**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西安交通大学认定的特殊类型合格考生,其专业录取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协议为准。

24、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会计学、软件工程,优先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医学试验班(侯宗濂班)、理科试验班(数学、物理、计算机、化学生物)专业,则只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在提档范围内,当理工类各专业已录满而医学类专业未录满时,填报医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到该专业,不足部分在愿意调剂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分数依次录取。

25、第十九条根据2017年江苏省**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应达到以下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自主选拔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自主选拔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其它类考生均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江苏省提档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原始成绩加附加分的总分(满分为480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的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对于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6、第二十条根据2017年浙江省**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2017年实际招生专业以浙江省**志愿填报**公布为准。

27、第二十一条根据2017年上海市**录取方案,凡该市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同一选考科目组内,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28、第二十二条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考生的原则。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29、第二十三条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平台公示专业范围内,且专业服从调剂,若**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规定,体检合格者,在**录取时将享受政策优惠,相应优惠政策学校公布的有关招生办法及合格(或拟录取)学生公示信息为准。对于要求提前填报自主招生录取高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录取协议且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平台公示专业范围内。按**规定,我校为已获得资格的自主招生考生预留了专门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30、第二十四条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校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若**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简章》规定,体检合格者,在**录取时将享受政策优惠,并根据分省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1、第二十五条对于通过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专业测试,并与学校签订《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协议书》的考生,学校将根据**的相关规定,对签约考生在**录取时给予政策优惠。具体考生的相应优惠政策以学校公布的的有关招生办法及合格(或拟录取)学生公示信息《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和签约**为准。

32、第二十六条对于通过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并与学校签订《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协议书》的考生,学校将根据**的相关规定,对签约考生在**录取时给予政策优惠,相应优惠政策以学校公布的有关招生办法及合格(或拟录取)学生公示信息为准。

3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运动队优惠条件所涉及的二本线以省级招生**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没有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34、第二十七条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统考合格、并通过西安交通大学美术学类专业考试,取得《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美术学类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学校将根据**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美术学类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在**录取时,根据计划数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校考成绩+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计划数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5、对于通过西安交通大学书法学专业考试,取得《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书法学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学校将根据**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在**录取时,根据计划数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拟录取的书法专业考生,若省级招生**组织有书法专业统测统考,考生还须参加省统测统考并合格。

36、美术学类和书法学专业录取时均不分文理,对于省级招生**有相关规定或招生计划编制**有**的山东、湖南、辽宁、陕西省,则按文理科分别排队,择优录取。

37、第二十八条西安交通大学作为承担“国家专项计划”的高校,将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贫困地区考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批次、单独划线,原则上在当地一本批次最低控制线以上录取。

38、第二十九条西安交通大学招收的定向就业本科生,一经录取,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在当地提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在提档线下20分以内、一本线以上择优录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39、第三十条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预科生预科期间不录取专业,专业将在预科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成绩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

40、第三十一条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内地**班、新疆高中班,生源限定在**、新疆高中应届毕业生。

41、第三十二条为了使志愿学医的考生明确学习志向,西安交通大学在陕西省实行医学类专业与其他类专业分学校代码招生;护理学、法医学、医学试验班(预防)专业在江西省和**自治区实行提前批次招生,在河南省和山东省实行一批单列计划招生。

42、对于**成绩高于我校理工类一本批次提档线但录取到医学类专业的陕西考生,在第一年内不得跨医学类学科申请调整专业;对于**成绩低于我校理工类一本批次提档线录取到医学类专业的陕西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跨医学类学科调整专业。

43、提前批次和一批单列计划录取的护理学、法医学和医学试验班(预防)专业学生不得跨医学类学科调整专业。

44、第三十三条西安交通大学执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对**成绩达到要求,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又符合**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予以正常录取;我校将对录取的所有新生进行体检,凡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详见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体检标准》,请相关考生慎重填报。

45、第三十四条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遇陕西省物价部门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

46、第三十五条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以及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同时,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专门设有“春雨助学金”。

47、第三十六条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位。

48、第三十七条西安交通大学依据**和学校有关规定招收保送生、少年班大学生、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高水平运动队特长生,开展自主选拔招生等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参见各项目招生简章。

49、第三十八条西安交通大学美术学类和书法学专业根据本章程及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50、第三十九条本章程中所涉及的加分和降分优惠录取政策,均针对**满分为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满分不等于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51、第四十条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日、俄等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52、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上海交通大学有哪些报考条件

上海交通大学(**,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创建于1896年,坐落于上海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上海交通大学的报考条件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海交通大学计划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7000名(含“推荐免试”直硕生、专项计划等),各学院(系)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科发展,确定分学科(类别)、分专业(领域)的具体招生人数。其中,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MEM)全校招生总规模约为540名,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规模240名,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规模20名。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管理硕士MBA(含EMBA)招生规模700名,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非全日制**管理硕士MBA(含EMBA)招生规模400名。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调整确定。

第Ⅰ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二)拥护中****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书和学士**书或**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四级水平);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第Ⅱ条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Ⅰ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Ⅲ条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Ⅰ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具体见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第Ⅳ条报名参加“强军计划”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强军计划”报考专业须为**建设急需且与目前从事工作紧密相关,以理工类为主,具体可参照政干发[2011]91号文件和学校招生专业要求由军**工作部选定。“强军计划”硕士招生计划20名,录取的“强军计划”硕士研究生将按国家规定和学校标准收取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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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享结束,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和西安交通大学招生信息网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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