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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职业学院招生网 山东职业学院2021招生信息网

网络整理 2024-01-24 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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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山东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 2022年山东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3. 济南职业学院2022录取线

一、山东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山东职业学院2021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以及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2328。

第五条学校**: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山东职业学院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山东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一条山东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我校招生计划将公布在山东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dp.edu**/zs/)

第十二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按**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考试成绩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统招常规批(专科批)录取原则:对于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所在省政策要求必须按照该省录取原则录取的除外。对于春季**考生,我校按考生成绩,分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录取,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选考科目的要求:以考生所在省2021年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学校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七条所有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八条轨道交通行业单位对录用人员体检有严格标准要求,色觉异常者(色盲或色弱)不符合行业体检标准,企业不予录用。对于报考铁道运输类和城市轨道交通类等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色觉异常考生慎重报考;对于报考机场场务技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173cm-186cm,女生身高161cm-176cm,色觉异常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录取结果按照**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学校按照省发展**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具有学籍的普通专科学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全部内容,达到毕业条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职业学院。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山东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通信**: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

学校**: http://**sdp.edu**

联系电话:0531-66772211、66772233、66772188、66772199(传真)

二、2022年山东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为了保证山东职业学院2020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以及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328。

第五条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八条学院**: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第九条学院概况:山东职业学院源于1951年建校的济南铁路机械学校,历经济南铁道学院、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办学发展时期。2010年11**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山东职业学院。学院现由山东省教育厅直属管理,是省内独具铁路行业背景的高等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入选首批“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名单”。

建校近70年来,学院坚持特色化办学、内涵式发展,秉承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定位,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为轨道交通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发扬“火车头”精神,担当职教**“高铁”,教学**、专业建设、招生就业、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直精神文明单位”“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近3年,学生共获得国际级技能大赛奖项16项、国家级29项(其中一等奖6项)、省级411项、国家专利280余项。**、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多次对学院的办学成果给予宣传报道。

学院重视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拥有良好的实习实训条件,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17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42个,其中有国家财政支持的“电工电子及自动化实训基地”、省财政支持的“数控技术实训基地”等重点项目。学院开展多工种多层次的技能鉴定培训,毕业生在获得**的同时,可以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为顺利就业、零距离上岗提供了保障。

学院确立了“好就业、就好业、业就好”的“三好就业”目标,牵头组建了山东省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与百余家大型国有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开展校企合作与就业推荐工作。学院围绕“五铁一专”(“五铁”指的是中国铁路各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集团各工程局、中车集团各公司、地方铁路局、城市地铁公司,“一专”指的是港务局、矿务局、钢铁集团等大型企业的铁道专用线)培养轨道交通行业专门人才。近3年,中国铁路各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学院累计招聘毕业生达4439人,各城市地铁公司累计招聘3092人。

第十条山东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山东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三条山东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按**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考试成绩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统招常规批(专科批)录取原则:对于投档进入我院的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所在省政策要求必须按照该省录取原则录取的除外。对于春季**考生,我院按考生成绩,分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录取,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选考科目的要求:以考生所在省2020年公布的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所有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二十条轨道交通行业单位对录用人员体检有严格标准要求,色觉异常者(色盲或色弱)不符合行业体检标准,企业不予录用。对于报考铁路专业和城市轨道交通等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色觉异常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按照**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专科学制3-5年,实施学分制管理。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96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18000元/年;其他专业(除校企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以外专业),学费收取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或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帮困助学”与“育人成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实施“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国家助学**,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缓资助政策,形成了以生源地助学**为主要渠道,以奖、助学金为重要辅助,以勤工助学为主要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和优厚的校内奖助学金。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具有学籍的普通专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统一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盖“山东职业学院”印章。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山东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学院**: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通信**: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531—66772211、66772233、66772188、66773226、66772199(传真)

三、济南职业学院2022录取线

1、济南职业学院2022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396分。

2、济南职业学院2022夏季**省内计划招生2170人。热门专业去年录取分数线均在430分到440分左右,考生可参考报名。财经商贸学院推荐430分到440分左右考生报考;学前教育学院推荐420分到430分左右考生报考;机电一体化推荐440分以上考生报考。

3、汽车学院推荐400分到420分以上考生报考。校企合作类专业推荐380分到390分以上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录取需要考生获得美术类联考合格证,综合分在460分以上考生推荐报考。此外,济南职业学院“3+2”高职贯通培养,共设两个专业,分别衔接齐鲁工业大学和山东青年**学院,推荐465分以上的考生报考。

4、济南职业学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由济南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山东省示范高职院校,国家级骨干高职院校,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5、据2020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占地面积86点33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面积18点2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近百万册,固定资产总值7点4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点4亿元;设立11个二级学院及思政教研部、公共教学部2个教学部,开设35个专业;有普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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