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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招生简章?招生简章2023

网络整理 2024-01-21 院校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广东工业大学招生简章的一些知识点,和招生简章2023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广东工业大学代码是多少
  2. 广东工业大学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
  3. 广东工业大学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广东工业大学代码是多少

广东工业大学代码是11845。院校代码是全国高校录取时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通常由5位**伯数字组合而成,全国通用。由于高校办学情况每年都有变动,所以高校代码也有变化。

广东工业大学专业代码:经济学专业代码:020101;金融工程专业代码:020302;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代码:020401;法学专业代码:030101K;社会工作专业代码:030302;日语专业代码: 050207;翻译专业代码:050261;应用化学专业代码:070302等。

其他专业代码: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代码:070101;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代码:070102;应用统计学专业代码:071202;机械电子工程专业代码:080204;工业设计专业代码:080205;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代码:080301;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代码:080501;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代码:080701;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080702;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0704。

广东工业大学(Guang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简称“广工”,位于广州市,是广东省重点建设的省属重点大学、广东省“211工程”、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国家“111计划”、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入选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金砖国家智库合作中方理事会、粤港澳高校联盟、粤港澳院士专家创新创业联盟、大学通识教育联盟、国际设计艺术院校联盟主要成员单位。

广东工业大学前身可追溯于1958年开**的广州工学院。建校初期,广东科技学院、湖北科技大学、广东省水利科学研究所、广东省电业局广州中心试验所等科研院所相继并入,历经中南科学技术学院、广东工学院等校史。1995年广东工学院、华南建设学院东院、广东机械学院合并组建广东工业大学。

截至2021年6月,学校共设有21个学院、4个公共课教学部(中心)、2个研究院,拥有本科专业82个。

2022年2月,学校新增智能感知工程专业、运动训练专业。

截至2022年4月,学校有教职工3330人,其中专任教师2300多人,正高级职称400多人、副高级职称约700人;拥有全职院士1人,聘有外籍院士3人、中国科学院院士6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拥有“**高层次人才”、国家“杰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国家级人才达100多人次,珠江学者、青年珠江学者、省“杰青”等省级人才100多人次;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8人、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26个、省教学名师16人。

截至2022年2月,学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13种,同时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省攀峰重点学科一级学科4个、省优势重点学科一级学科6个、省特色重点学科二级学科5个,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化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等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行列,其中工程学已进入1.18‰。

截至2021年6月,学校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专业综合**试点专业1个、**等专业认证/评估通过2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个,省级名牌专业13个、省级特色专业25个、省级重点专业8个、省级专业综合**试点专业1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含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7门、省级精品课程(含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19门,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7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7个、省级虚拟**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个、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41个。

截至2021年6月,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基地1个、**重点实验室2个、**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协同创新中心1个、粤港澳联合实验室2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平台70余个;省部级“创新团队”14个。

截至2020年8月,学校图书馆共有纸质书刊394万册,电子图书239万册(种),生均图书172.45册(含电子图书);另有纸质期刊1470种,电子期刊4.43万种。

截至2021年6月,学校先后与中国国(境)外150多所大学和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响应中国“**”倡议,推进中巴人工智能卓越中心;有国家**和**“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1个,开办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动画专业1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专业本科国际班5个。

学校提出“以更加解放的思想、更加**的姿态、更加创新的体制机制、更加勤奋务实的工作作风,集聚海内外创新人才,多模式构建创新平台,营造创新氛围,培养创新人才”的发展思路,全面实施大学生创新行动计划、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研究生优质生源“千苗计划”、师资队伍建设“百人计划”、“培英育才计划”以及团队平台重大成果培育计划等重大战略。近年来,学校在师资队伍、学术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发展迅速,成效显著。

1、通过《考生报考指南》查询《考生报考指南》上都有标注**院校代码,考生拿到学校发的《考生报考指南》后,就可以直接翻书查询。如果学院代代码有变动,考生也可以第一时间了解。 2、通过APP查询目前支付宝、微信等相关APP有开通市民中心“教育**”服务,通过APP点击“高校名单查询”,进入搜索面后,输入“学校名称”即可查询。也可以使用大范围搜索,比如搜索“北京”地区的高校代码等等。

3、通过《高校招生简章》查询考生会收到许多大学的招生简章,每个学校里的招生简章里,都会明确标明自己的学院代码。考生可以通过自己感兴趣的大学招生简章里,直接了解自己想要的院校代码。

二、广东工业大学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精神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邮政编码:510006

东风路校区: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邮政编码:510090

龙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邮政编码:510520

番禺校区: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邮政编码:511495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工业大学**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书。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负责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及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招生录取期间成立**小组,负责处理考生的**、申诉、投诉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总数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总规模的1%。

(1)广东省各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除中外合作办学的戏剧与影视学类(动画)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批次录取外);

(2)广东省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文科类、理科类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3)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的专业录取批次按**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

(4)港澳**合招生、香港免试生招生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5)录取批次如有调整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执行**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数原则上不高于招生计划的105%。艺术类专业投档比例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对于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我校根据各省级招办要求确定后执行。录取时对**总分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优先次序有要求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投档考生的录取方式为:先总分后等级。

第二十一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第二十二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的新生,入学后加试素描,素描成绩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及填报我校的专业志愿调整专业。

第二十四条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专业只录取有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本科国际班是我校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知名大学合作的一校对多校、学分互认的国际化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只录取有填报相关国际班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相应的招生简章。

第二十六条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和港澳台学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录取,由我校按照**、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具体办法,详情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查阅。

第二十七条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总分相同时:**总分有对应排位的,排位前者优先录取;**总分没有对应排位的,比较单科成绩高低,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

第二十八条出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处理。

第二十九条艺术类专业执行本章程上述有关规则的同时,出档考生按照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1)报考术科校考专业的考生与报考术科统考专业的考生分开排名录取。

(2)术科校考专业(表演专业):录取时按考生术科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术科分相同,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3)术科统考专业(除表演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先按考生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总计划60%(按四舍五入规则)。再按文化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总计划的40%(按四舍五入规则);术科分排名前6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术科分相同,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总分排名前4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文化总分相同,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

(4)在省招办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若还有未完成招生计划,在省招办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先院校志愿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考生的专业分档方式与第一次投档专业分档方式一致。

第三十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办公厅**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公厅**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①理工、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年6850元;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每生每年606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10000元。

②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专业每生每年28000元;

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际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国际班)、土木工程(国际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班)、**管理(国际班)学生因第1、2学年在广东工业大学学习期间,增加了双语教学、语言强化、专业培训等课程,除了向广东工业大学缴纳相应专业的标准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外,还应缴纳经广东省**备案的双语教学、语言强化、专业培训等费用两年共50000元。

④港澳**合招生、香港免试生学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

①大学城校区有空调设备的宿舍每生每年1700元,没空调设备的宿舍每生每年1500元;

②龙洞校区有空调设备的宿舍每生每年1700元,没空调设备的宿舍每生每年1500元;

③东风路校区每生每年750-1400元不等,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广东省**最新核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并实现全面发展,学校建立了健全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1)绿色通道,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8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本科生每人每年5000元。

(4)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3000元。

(5)国家助学**,申请金额本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①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600元/人~2000元/人。

②学校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标兵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社会实践菁英奖学金、校园文艺菁英奖学金,奖金100元/人~500元/人。

③学校设立新生助学金、自强助学金、特殊困难助学金等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

另外,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在学校设立了多项专项奖助学金,金额1000元/人~5000元/人。

(7)勤工助学,用于组织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结合专业学习和全面发展的需要,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勤工助学,获取合理报酬。

除以上项目外,学校还有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代偿、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高校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等资助项目。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学校**:http://**gdut.edu**

招生**:http://z**.gdut.edu**

监督电话:020-39322692,020-37626233(录取期间)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广东工业大学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工业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广东工业大学委托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三、广东工业大学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邮政编码:510006

东风路校区: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邮政编码:510090

龙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邮政编码:510520

番禺校区: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邮政编码:511495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工业大学**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书。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负责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及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招生录取期间成立**小组,负责处理考生的**、申诉、投诉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总数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总规模的1%。

第十六条执行**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比例不高于招生计划的105%。艺术类专业投档比例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录取时对**总分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优先次序有要求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投档考生的录取方式为:先总分后等级。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总分相同时:**总分有对应排位的,排位前者优先录取;**总分没有对应排位的,比较单科成绩高低,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处理。

第二十二条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录取按照**、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学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实施细则。详见《广东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报考国防生的条件:参加普通**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应届和历届都可以),思想品德优良,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条件,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身体健康,符合《**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第二十四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报考创新班的考生:要求其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满分的70%;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的新生,入学后加试素描,素描成绩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及填报我校的专业志愿调整专业。

第二十五条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满分的50%。

第二十六条本科国际班是我校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外知名大学合作的一校对多校、学分互认的国际化人才联合培养项目。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相应的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艺术类专业执行本章程上述规则的同时,出档考生按照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一)报考术科校考专业的考生与报考术科统考专业的考生分开排名录取。

(二)术科校考专业:录取时先按考生术科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总计划60%(按四舍五入规则)。再按文化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总计划的40%(按四舍五入规则);术科分排名前6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术科分相同,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总分排名前4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文化总分相同,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

(三)术科统考专业:录取时先按考生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总计划60%(按四舍五入规则)。再按文化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总计划的40%(按四舍五入规则);术科分排名前6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术科分相同,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总分排名前4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文化总分相同,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八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第一批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我们第二批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九条专业录取时对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三十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办公厅**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公厅**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有关文件执行。

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年5160元;文史、财经、管理类每生每年456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10000元。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年28000元。

大学城校区、龙洞校区有空调设备的宿舍每生每年1700元,没空调设备的宿舍每生每年1500元。

番禺校区每生每年1700元,东风路校区每生每年750-1400元不等,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本科国际班学生因第1、2学年在广东工业大学学习期间,增加了双语教学、语言强化、专业培训等课程,除了向广东工业大学缴纳相应专业的标准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外,还应缴纳经广东省**备案的双语教学、语言强化、专业培训等费用两年共50000元。

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广东省**最新核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政府设立的国家助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学助学措施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已建立以“奖、贷、助、勤、补”和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形式的学生资助体系,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优质服务。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从600元/人~2000元/人。

3.学校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标兵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社会实践菁英奖学金、校园文艺菁英奖学金,奖金从100元/人~500元/人。

4.社会团体、企业、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20多项,奖助学金从1000元/人~5000元/人。

另设多种奖项:奖励在全国、全省、全校的文化艺术活动、体育竞赛、学习竞赛、团学、社会团体的优秀者。

1.在新生入学期间开设“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2.帮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每人每年最高可**8000元,在校期间(正常学制内)国家给予全额贴息。

3.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获得报酬,报酬从100~400元/月?人。

4.因突发**件等原因造成的经济困难,可申请临时伙食补贴。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东工业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学校**:http://**gdut.edu**

招生**:http://z**.gdut.edu**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广东工业大学于3月23日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广东工业大学委托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东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广东工业大学是经**批准具有试点举办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布点项目为**、**、乒乓球。我校男子**队参加中国大学生**超级联赛获得三届全国总冠军,女子**队多次获得省联赛冠军,**队连续三年获得广东省大学生**联赛冠军,乒乓球近几年参加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多次获得团体及个人前三名。为了保持学校竞技体育的持续发展,选爱扬水平**员,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我校将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队。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人数不超过我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约90名),各项目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且不超过22周岁(以8月31日计算),等级证书可在国家体育**运动员等级查询**(http://jsdj.sport.gov**/)中查询,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报名并获取考生号。

(三)考生报名参加的测试项目必须与本人获得的国家运动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四)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认定、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合格。

(一)报名时间:1月30日至2月28日;

登录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gdut.edu**/,高水平运动队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打印报名表。

1、加盖所在中学或单位公章的《广东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考生网上填报完成后打印)。请务必留有效手机号码和家庭联系电话。

2、运动等级证书证明:以国家体育**“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http://jsdj.sport.gov**/)查询页面打印为准。

3、考生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的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秩序册和成绩册要求整本复印)。

4、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信息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者)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生持**书复印件。

6、**正反面复印件1份、考生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2张。

以上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于3月2日前使用EMS快递邮寄至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资料),邮编:510006。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我校对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测试。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查询日期:3月6日。

1、需携带材料:**、运动员等级证书、近三年竞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保险单据等所需材料原件;

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2、时间:3月20日(9时—16时);

3、地点: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园(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体育部;

5、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检查和不使用**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测试时间:3月21—23日;

(三)测试地点: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园体育场馆;

(四)测试项目:**、**、乒乓球;

1、**:分为身体素质和技术两部分,身体素质部分包括四线折返跑、三角滑步两项;技术部分包括一分钟投篮、全场运球传接投篮、全场比赛;

2、**:Z字型绕杆射门、12部位颠球、踢准、5~20米×5折返跑、比赛;守门员专项测试内容:23米踢准、5~20米×5折返跑、手抛球、踢远、脚步移动及扑、接球。

3、乒乓球:综合技术(搓拉攻)、技术运用(比赛)、专项素质(定时移动)。

(六)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总评成绩由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考评组专家评分、考生高中阶段比赛成绩和教练组评分按一定比例综合评定组成。

文化考试分为统考、单独考试两种形式。

(一)统考。符合**规定的统考招生条件的考生,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单独考试。符合**规定的文化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单独考试,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大纲(试行)》)。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需要及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总评成绩确定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测试合格名单须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确认,并经**“阳光**”平台和我校网站http://z**.gdut.edu**/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要求填报**志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必须在我校投放在学生所在省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专业内填报。

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运动队建设需要和运动证书等级,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分为三类,分别享受以下录取政策:

(一)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体育专项测试总评成绩极为突出,并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条件符合要求者,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数的20%。

(二)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体育专项测试总评成绩特别突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者,**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线65%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数的30%。

(三)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具有一定培养前途者,**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

(一)我校成立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

(二)**志愿填报后,凡报考我校的公示无异议考生须在第一时间将**成绩单及**志愿表传真至020-39322680,以便确认,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学生及学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的学生,以及提供虚假**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已被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的,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四)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体育专项水平和体检复查。复查结果不合格者,依据《广东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凡我校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入学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训练和体育比赛,无故不参加训练和比赛者,将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选拔工作在学校高水平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学校纪检监察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本招生简章由广东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简章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提出,过期不受理。

OK,关于广东工业大学招生简章和招生简章2023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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