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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招生官网,惠州学院什么档次

网络整理 2024-01-14 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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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惠州学院招生办电话
  2. 惠州学院录取分数线2022
  3. 广东:惠州学院2021年夏季普通**招生章程

一、惠州学院招生办电话

一、惠州学院招生办电话:0752-2527803

惠州学院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惠州,是省属公办综合性本科大学。学院**史悠久,人文荟萃,校园青山环抱,浓荫匝地,现代建筑错落有致,是学子们理想的求学修身之地。学校教师队伍结构良好,水平较高,拥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学校坚持**办学,积极广泛开展对外交流,与美国、加拿大、英国、俄罗斯等10多个国家及香港、澳门、**地区近40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在师资培训、学生交流、联合培养、联合研究、对外汉语教学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

1、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本专业培养具备服装设计、服装结构工艺及服装经营管理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能从事服装生产和销售企业、服装研究单位、服装行业管理部门及新闻出版机构等从事服装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经营管理、服装理论研究及宣传评论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毕业生就业方向为服装领域的政府管理部门、国内外品牌企业、高等院校、外资机构等。从事成衣款式与版型设计、服装数字化技术开发与应用等等。

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专业培养能够从事与电气工程有关的**运行、自动控制、电力电子技术、信息处理、试验分析、研制开发、经济管理以及电子与计算机技术应用等领域工作的宽口径复合型工程技术人才。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生主要从事与电气工程有关的**运行、自动控制、电力电子技术、信息处理、试验分析、研制开发、经济管理以及电子与计算机技术应用等领域的工作。

二、惠州学院录取分数线2022

2022年惠州学院录取分数线如下:

1、在江西文科的最惠州低录取分数线为562分;

2、年录取惠州学院在广东物理的最低学院录取分数线为524分;

3、年惠州学院在广东历史的最低。截止到年4月份,在惠州学院官网查询不到年的录取分数线,无法得知,以年为例,在湖南省的招生计划中,历史类最低分是525分,录取人数是3人,物理类最低分是519分,录取人数是5人,学校情况学校现有省重点。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

高校、高级中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招生**、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三、广东:惠州学院2021年夏季普通**招生章程

1、【#**#导语】从**阳光**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惠州学院2021年夏季普通**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2、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惠州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3、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第三条 学校名称:惠州学院

5、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7

6、第五条 学校**: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6号;邮政编码:516007

7、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8、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9、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惠州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10、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11、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12、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13、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在广东省,教师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其他本科专业在本科批次录取。省外录取批次见各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14、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15、第十六条 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至本校的公费定向培养考生,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且须在入学前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进行面试、考察录用,派遣到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任教不少于6年。

16、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17、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或文科类、理科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18、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19、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20、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1、第二十二条 在**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2、第二十三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或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23、第二十四条 在广东省内,体育类和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24、在广东省外,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30%+术科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先安排综合成绩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术科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依次排序,相同科目成绩高排前的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25、第二十五条 本校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试点专项计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26、第二十六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处理。

27、第二十七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28、第二十八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29、第二十九条 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30、第三十条 本校在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天津市、湖南省、湖北省、辽宁省、河北省、福建省、重庆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相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31、第三十一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办公厅**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32、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33、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功能材料、建筑学、服装设计与工程、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不招色盲;学前教育、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风景园林、园林、体育教育等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安全等专业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

34、表演(服装表演)专业不招色盲。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男身高低于180cm,女身高低于170cm者慎重报考。

35、师范类专业学生考取《**》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请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最新体检标准慎重报考。

36、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37、第三十三条  经学校夏季**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8、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39、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40、第三十五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2016〕367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41、学费标准: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59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190元,农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152元,艺术类专业(非理论类)每生每学年10000元。

42、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标准,每生每学年1300元-1500元。

43、第三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勤、免、减”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目前,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学校专项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和校内勤工助学等多项助学措施,以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4、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45、第三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

46、学校**: http://**hzu.edu**

47、招生**: http://zs.hzu.edu**

48、第三十八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49、联系部门:省监委驻惠州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50、第十一章  附  则

51、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1年夏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2、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惠州学院授权惠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惠州学院招生官网和惠州学院什么档次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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