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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招生网?西安财经大学官网入口

网络整理 2023-12-10 院校

其实西安财经大学招生网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西安财经大学官网入口,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西安财经大学招生网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2022年西安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2. 2022年西安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3. 西安财经大学招生办电话

一、2022年西安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1、西安财经大学是一所公**院校,在2013年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现有信息管理与信息**等专业,**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财经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3、第二条我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干,凸显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学科专业的优势和特色,以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西安市翠华南路44号、西安市翠华南路105号、西安市小寨东路64号。学校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国标代码:11560。

4、第四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并达到相关规定后,毕业颁发**书,达到学位管理规定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书。

5、第五条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担任,委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生工作部、**、计划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

6、第六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7、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8、第八条我校实行分专业招生。按**有关计划编制原则、要求和统一的信息标准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编制我校招生来源计划。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

9、第九条我校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10、第十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11、第十一条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陕西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平行志愿地区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非平行志愿地区控制在120%以内。

12、第十二条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3、第十三条外语语种:不限。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14、第十四条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有关文件制定的**加分优惠政策。所有**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15、第十五条录取及分专业原则: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分数线,确定专业依据**“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中的“我投档单位模板”,“各级志愿间的关系”和“各专业间的关系”按“分数优先”、“级差为零”执行。

16、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17、第十六条对**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18、第十七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学校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本章程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19、第十八条艺术类招生:学校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本章程制定具体招生章程。

20、第十九条我校在实行**综合**试点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应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公布为准。

21、第二十条经**批准(教外函【2021】8号),西安财经大学与德国波恩储蓄银行财团学院自2021年起开始联合举办金融学本科教育项目(项目批准书编号MOE61DE2A202164N)。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代码020301KH,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制为四年,采用“3+1”模式培养,学生前3年在西安财经大学就读(办学**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第4年在德国波恩储蓄银行财团学院就读(办学**为德国波恩市)。

22、学生完成学业后,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由西安财经大学颁发本科**书和学士**书;同时达到德国波恩储蓄银行财团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由该学院颁发学士**书。

23、第二十一条预留计划: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24、第二十二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25、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详见学校当年新生入学手册。

26、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讯**: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邮编:710100;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29—81556128;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xaufe.edu**。

27、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二、2022年西安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1、 2022年西安财经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3、第二条我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干,凸显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学科专业的优势和特色,以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西安市翠华南路44号、西安市翠华南路105号、西安市小寨东路64号。学校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国标代码:11560。

4、第四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并达到相关规定后,毕业颁发**书,达到学位管理规定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书。

5、第五条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担任,委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生工作部、**、计划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

6、第六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7、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8、第八条我校实行分专业招生。按**有关计划编制原则、要求和统一的信息标准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编制我校招生来源计划。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

9、第九条我校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10、第十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11、第十一条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陕西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平行志愿地区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非平行志愿地区控制在120%以内。

12、第十二条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3、第十三条外语语种:不限。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14、第十四条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有关文件制定的**加分优惠政策。所有**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15、第十五条录取及分专业原则: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分数线,确定专业依据**“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中的“编辑投档单位模板”,“各级志愿间的关系”和“各专业间的关系”按“分数优先”、“级差为零”执行。

16、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17、第十六条对**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18、第十七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学校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本章程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19、第十八条艺术类招生:学校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本章程制定具体招生章程。

20、第十九条我校在实行**综合**试点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应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公布为准。

21、第二十条经**批准(教外函【2021】8号),西安财经大学与德国波恩储蓄银行财团学院自2021年起开始联合举办金融学本科教育项目(项目批准书编号MOE61DE2A202164N)。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代码020301KH,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制为四年,采用“3+1”模式培养,学生前3年在西安财经大学就读(办学**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第4年在德国波恩储蓄银行财团学院就读(办学**为德国波恩市)。

22、学生完成学业后,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由西安财经大学颁发本科**书和学士**书;同时达到德国波恩储蓄银行财团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由该学院颁发学士**书。

23、第二十一条预留计划: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24、第二十二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25、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详见学校当年新生入学手册。

26、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讯**: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邮编:710100;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29—81556128;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xaufe.edu**。

27、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三、西安财经大学招生办电话

西安财经大学招生办电话是:029-81556128。

1、研究生院招生科电话:029-81556499。

2、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jiusheng.xaufe.edu**/yzw/。

3、研究生院官网:http://yanjiusheng.xaufe.edu**/。

4、邮箱:yz**@mail.xaufe.edu**。

5、办公地点:长安校区行政楼B座419室。

西安财经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52年创建的西北贸易学校。2001年6月,经国家**批准,陕西经贸学院与西安统计学院合并组建西安财经学院。2018年11月30日,经国家**批准,西安财经学院更名为西安财经大学。

学校现有长安、雁塔、翠华东、翠华西4个校区,占地面积1600余亩。雁塔、翠华校区毗邻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长安校区位于秦岭北麓的神禾原上,环境优雅,文化底蕴深厚。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凸显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学科的优势和特色,以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为支撑,注重多学科协调发展。

学校现设有经济学院、统计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学院、法学院、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3个学院和体育教学部,有专任教师1100余人,其中国家、省部级专家60人次,全国级模范教师、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陕西省师德楷模等35人次。

学校现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管理、法学、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等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金融、应用统计、会计、**管理、工程管理、新闻与传播、**、**、法律、汉语国际教育、电子信息、公共管理等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拥有统计学、应用经济学、法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4个省级优势学科和西部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研究1个省级特色学科,统计学被陕西省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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