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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学院招生网(贵阳学院招生简章2023)

网络整理 2023-12-07 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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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2012年贵阳学院招生简章
  2. 贵阳学院招生办电话
  3. 2022年贵阳学院招生章程

一、2012年贵阳学院招生简章

学校**: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见龙洞路103号

贵阳学院是**批准建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由贵州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共建以贵阳市为主的办学体制,是贵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和**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

校园占地面积770亩,规划面积为1200亩。规划建设以“园林式、生态型、数字化”为基本范式,特色鲜明,品质精良,获得贵州省教育厅授予的“优美校园”称号。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90人,其中正高职称56人,副高职称238人,博士34人,硕士350人,**特殊津贴专家1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管专家5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高校“教学名师”3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6人,贵阳市专业技术带头人10人,贵阳市中青年科技骨干4人,有全日制在校近1万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6461.33万元,生均6500元。

第二条我院2012年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数。

1、录取原则:我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以考生当年普通**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我院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的投档顺序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专业安排按本条第三款进行。

3、专业安排及**: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志愿专业顺序和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相同分数下,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合计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处理。

(1)英语专业要求参加各省考试院统一安排的英语口试。

(2)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招生考试院投档范围内,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体育类专业录取按照“**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产生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除外)。

第四条身体健康要求:按**、**、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的学费、宿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第六条规范执行国家有关“奖、助、贷、勤、减、免、补”政策,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条学院成立由院长和院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处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八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经**电子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贵阳学院**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书。

第九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本章程由贵阳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5400560(兼传真),0851-5232195

**: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见龙洞路103号邮编:550005

**: http://**gyu** E-mail: [email protected]

二、贵阳学院招生办电话

贵阳学院招生办电话是0851-85400560。

贵阳学院是由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贵阳市金筑大学于2004年合并组建的、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

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于1985年(其前身是1978年设立的“贵阳师范学院贵阳专科班”),2001年与贵州师范大**合举**教育。贵阳市金筑大学是成立于1984年的高等专科学校。

2009年,贵阳师范学校并入。2010年,学校作为全国试点学校通过了**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8月,被确定为贵州省新建本科学校中唯一的新增硕士学位授予权按需推荐单位。

贵阳学院有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学、英语、法学、社会工作、思想**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应用统计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应用心理学、电子信息工程等专业。

由于专业设置可能会变动,正式填报时需要以学校最新公布的数据为准。

贵阳学院图书馆于2004年5月由原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和贵阳金筑大学图书馆合并组建成立。

图书馆实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现设馆长1人,副馆长2人。全馆下设一室五部,即:图书馆办公室、文献资源部、信息技术部、参考咨询部、流通服务部和阅览服务部为全院师生提供服务。

图书馆面积21964平方米,东、北、西三向主体功能定位为自主学习区、主题阅览区和主体藏书区。

提供纸本图书借阅览、数字资源访问下载等基础服务;提供文献信息资源推介、学科文献代查代检;提供馆际互借、文献传递等学科服务及自主学习辅助服务。

食堂一楼改造为三食堂,现摆放餐桌154套,能容纳616人同时就餐。二楼改造为二食堂,现摆放330套餐桌,能容纳1320人同时就餐。三楼改造为教工餐厅,现摆放圆桌20张,卡座20张,能容纳240人同时就餐。

另外,教工餐厅还新设了两个大包间和两个小包间,供学校教师使用。

三、2022年贵阳学院招生章程

1、 2022年贵阳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录取规则、资助政策、证书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3、学校**: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

4、第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全面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5、第四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组织普通本科招生宣传,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6、第五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7、第六条 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为准。

8、第七条调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9、第八条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

10、第九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志愿级差”。

11、第十条普通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确定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处理。

12、普通文、理科类专业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录取排序规则为: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

13、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录取排序规则为:**文化合计总分高的排序在前,若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14、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录取排序规则为:专业分高的排序在前,若考生专业分再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科排序规则进行。

15、第十一条新****省份考生(含艺术类、体育类)按该省新****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16、第十二条我校英语专业要求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须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成绩,且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有关英语口语考试成绩的规定,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开设英语和日语。

17、第十三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8、第十四条按照**有关规定,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对新生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9、第十五条按照贵州省**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20、第十六条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执行国家有关“奖、助、贷、勤、减、免、补”政策,精准扶贫政策,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21、第十七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学院**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书。

22、第十八条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贵阳学院招生网站(http://zjc.gyu**)、贵阳学院主页(**gyu**)发布招生有关信息。招生咨询及**:

23、咨询电话:0851-85400560(兼传真),0851-85406767

24、**: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邮编:550005

25、第十九条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26、第二十条本章程由贵阳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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